解放战争期间,被歼灭的国民党800万军队中,大约有五分之一也即153个师、177万人先后起义投诚,其中包括国民党将领1400余人。
这些部队经过改造基本都完成了脱胎换骨,他们的最终归宿大致又能分成五类:
第一类:改编成我军野战部队,并长期保留。
如在长沙起义的陈明仁部,与解放军混编为第一兵团;在长春起义的曾泽生部,改编成四野第50军,并补充了来自我一、二、三、四野的官兵。
第50军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前四次战役,涌现出战斗英雄、功臣、模范1.4万人,并有7000人获得朝鲜方面授予的勋章或奖章。
第二类:改编成地方部队或公安部队。
台儿庄、贾汪煤矿地区起义的何基沣、张克侠率领的原国民党第三绥靖区三个半师,和我三野渤海纵队及江淮军区合编为第33军、34军,新中国成立后,先后改编为公安部队。
张克侠(右)、何基沣将军
第三类:改编为其他军兵种部队。
在绥远起义起义的董其武部,先是改编成辖第36、37军的我第23兵团,1951年9月入朝执行工程任务。
回国后其一部与解放军第10军合并为第69军,董其武出任该军正兵团级军长,另一部则正式编入工程部队。
第四类:改编为生产建设兵团。
在新疆起义的陶峙岳部,先被编成我第22兵团,1954年与新疆军区生产部队合并成立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。
第五类:撤销原建制,原国民党官兵经过集中学习和政治改造后,一部分资遣复员,一部分编入我军野战部队。
在北平接受和平改编的傅作义部,被编入四野及华北军区野战部队;
在云南起义的卢汉部,被编入我13、14军;在四川起义的刘文辉部、邓锡侯部、潘文华部,被分别编入我62军、60军和川东军区。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解放战争期间,我军战斗序列中有10个军,系由在全国各战争起义的国民党军编成。
在新疆起义的国民党整编24师师长赵锡光部,被就地改编成我第9军,1952年11月第9军番号才被撤销。
在绥远起义的董其武部第116军、新编独立第7师,分别被改编为我第36、37军,1952年2月第36、37军番号撤销。
在长春起义的曾泽生部第60军,于1949年被改编为我第50军,1979年2月还分赴云南、广西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,1985年“百万大裁军”时番号始被裁撤。
摆脱白崇禧控制在湖北金口起义的张轸部两万余人,被改编为四野第51军,1950年9月番号撤销。
在长沙起义的陈明仁部被改编为我52军,1951年9月52军番号撤销,其中一个师改编为铁路工程师,另一师被编入55军。
在长沙起义的原国民党军保安部队被改编为我53军,1951年9月撤销军部,其中一师改为水利工程师,另一师也编入了55军。
原国民党马惇静部81军、在甘肃武都起义的原国民党119军,分别被改编为我西北独立第3、第4军,前者于1950年12月撤销番号,后者于1950年撤销番号。
以上原国民党起义投诚部队,经过改造和改编,大多实现了新生,在完成历史使命的同时,也为新中国的成立或建设做出了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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